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5年9号)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速冻食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乳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糖、冷冻饮品、饮料、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19大类食品25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凤泉区王记驴肉烩面馆1批次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3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卫辉市如苹餐饮店(个体工商户)1批次炒皮扎,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23mg/kg,标准规定≤200mg/kg。
3.延津县万家福生活广场1批次生姜,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55mg/kg,标准规定≤0.2mg/kg。
4.原阳县齐街镇百姓生活广场1批次长豆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026mg/kg,标准规定≤0.01mg/kg。
5.新乡市诚城卓人学校一层学生餐厅1批次甜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0.05mg/kg。
6.延津县惠民购物广场中心1批次生姜,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1.4mg/kg,标准规定≤0.2mg/kg。
7.卫辉市孙杏村镇燕英快餐店1批次调凉皮,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595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8.新乡市优鲜商贸有限公司1批次生姜,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1.6mg/kg,标准规定≤0.2mg/kg。
9.延津县爱家商贸有限公司1批次尖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28mg/kg,标准规定≤0.05mg/kg;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1.7mg/kg,标准规定≤1mg/kg。
10.辉县市陈峰餐饮酒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1.河南三味真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批次圆紫茄子,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62mg/kg,标准规定≤0.05mg/kg;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1.3mg/kg,标准规定≤0.5mg/kg。
12.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四海粮油百货店1批次菜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22mg/kg,标准规定≤0.05mg/kg;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1.6mg/kg,标准规定≤1mg/kg。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承办单位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支付宝、微信12315小程序等方式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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