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吊销新乡市誉鑫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55家企业营业执照的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新乡市誉鑫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市中臻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市轻舟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市老司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市嘉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乡市鑫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斯诺德物流有限公司、新乡市速智捷物流有限公司、新乡市鸿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新乡市风翼行物流有限公司、新乡市辉窗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新乡市捷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乡市道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市佳欢运输有限公司、河南省伯马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汽运分公司、新乡市融誉汽贸有限公司、河南晟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市百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乡市智宸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新乡市冠达二手车经销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市汇方运输有限公司、新乡市东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六六微货国际物流(天津)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新乡市豫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河南东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乡市卓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广信峰通物流有限公司新乡市红旗区分公司、新乡市铭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乡市嘉宏二手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市志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市泓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海奥物流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新乡市予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市杰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珊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尚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市格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市东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纳川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新乡第三分公司、河南晟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尚雅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新乡市久久合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市金日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天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市藓草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市恒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新乡市中建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市美之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市基石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新乡市天鑫水电安装有限公司、新乡众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锦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力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市新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豫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本局立案调查的新乡市誉鑫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55家企业(以下称你单位)涉嫌2023年度、2024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经调查,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你单位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周继文、张永强
联系电话:3022827
附件:1.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55家).xls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豫公网安备 410771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