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收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等
权限下放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6年第15号)
根据《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议收回省辖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等权限下放有关事项的函》(豫药监械管函〔2026〕138号)文件精神,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充分调研,决定自2026年7月21日起,收回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产品)备案权限、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权限、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权限,收回卫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权限,收回各县(市、区)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权限。上述审批权限统一由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行使。
联系地址: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市民中心窗口二楼
联 系 人:宋秋生、王健伟
联系电话:0373—3076956
2026年7月21日
豫公网安备 410771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