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2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任新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新乡市区及周边县区小商小贩食品快餐使用无食品接触标识的塑料袋、碗等加强监管与科普教育的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严格依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结合我局职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根据《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阶段性目标和长期推进目标,强化监管力度。坚持排查与监管相结合,深入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对禁限塑情况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已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265余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家,经营性企业83家。近三年责令整改3起,立案3起,罚没款9835元。现场向经营主体宣讲塑料污染治理相关要求及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超薄塑料袋禁售、合规塑料制品进销台账登记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生产、销售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塑料制品当场责令整改,持续压实市场经营主体环保责任。
二、纳入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
持续巩固全市塑料污染治理成效,压实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新乡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实际。把塑料购物袋纳入2026年新乡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从严规范塑料购物袋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管控,防范不合格一次性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切实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三、强化监管抽查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把塑料购物袋制品纳入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计划抽检塑料购物袋30批次,目前监督抽查正在稳步推进。对经检验检测的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开展后处理工作,严格防范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销售市场。
四、深化科普宣传引导
坚持监管与宣教并重,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食品用塑料袋包装安全科普教育。在市局官方网站发布食品用塑料袋选购提示,提醒消费者食品用塑料袋包装辨别方法、合规标识识别标准、非标塑料包装的安全危害、正确选购及使用规范等核心知识,为商户、群众提供清晰易懂的指导依据。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固化工作机制,推进塑料购物袋包装监管整治,不断细化监管举措、强化执法力度、深化科普宣传,全力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产品质量安全的关心、理解与支持。今后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也恳请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助力我们更好履职尽责。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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