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85号提案的答复
宋建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原阳产业集聚区增设规范餐饮地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提案聚焦产业工人就餐需求与食品安全保障,对规范餐饮地摊经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一、科学划定集中经营区域。该事项涉及场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占道经营清理等工作,可由原阳县人民政府牵头,结合园区周边人流、道路、商业配套情况,科学划定小摊点集中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段、经营范围、卫生标准,完善供水、供电、排污、消防、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引导流动摊贩入场规范经营;对不具备划定经营区域条件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清理占道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划定区域内小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对依法纳入规划区域经营的摊贩,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规范准入备案。统一办理小摊点备案卡,核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审查拟从事的经营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制发备案卡。督促摊贩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来源、添加剂使用情况,做到亮证经营,建立经营信息台账。
(二)强化日常监管。将餐饮地摊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大检查与抽检力度,重点检查食材采购索证索票、食品贮存条件、加工操作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对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培训。联合相关部门,对摊主开展食品安全、卫生操作、合规经营等专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四)建立信用监管。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将不合格经营者纳入失信名单,对违规经营者依法取消经营资格。
(五)保障消费权益。在集中区域设置投诉举报公示牌,公布12315热线及园区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快速受理、快速办结反馈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结合餐饮地摊的规划安排,做好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政策宣贯等工作,让园区餐饮地摊既有“烟火气”又有“安全感”。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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