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28号提案的答复
任新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新乡消费升级瓶颈、激活服务消费新动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消费环境与监管机制亟待优化和完善,服务标准不统一。这些情况都是真实存在的。如何破解消费升级瓶颈、激活服务消费新动能,需要各个部门团结协作。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两高四着力”、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产业兴市等中心工作,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全力优化消费环境,努力提振消费信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基础、注入了强劲动能。
一、大力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和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
2024年10月23日,由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经新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通过,新乡市人民政府以新政文〔2024〕96号印发《关于印发激发消费活力 放心消费在新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年10月17日,经新乡市人民政府同意,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新乡市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的通知》。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的放心消费行动提升四大消费环境硬指标:一是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提高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水平。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引领,发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引领作用。三是深入推行信用培育、信用修复主动帮扶等行动,筑牢高质量发展的信用基础。四是以标准升级助推设备更新和消费升级,制定一批行业领先,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推动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去年以来,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开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围绕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方面大力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2025年新增放心消费承诺主体297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主体195家、线上投诉和解机制ODR企业313家。全年累计受理消费者诉求85583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28.21万元。
2026年5月11日召开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推进会,召集全市各县(市、区)局(分局)消保、消协、12315相关负责人参加。市局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强调工作任务重要性,对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再安排再部署。工作专班把2025年以来的相关19份文件及工作任务清单详细列出来,相关8个更新后的工作报表进行了讲解,将该项工作进行了细化。
二、全面实施优化消费环境工作任务
建立“美豫名品”梯次培育机制,从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建筑工程领域遴选出238家重点企业进行培育,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组织开展质量服务活动,提供了一揽子服务,引导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竞争力。我市卫华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19类产品被授权使用河南省“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在机械设备、新材料、液压传动等领域力争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10项。参与制定省地方标准8项;发布市地方标准5项,修订19项。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及第三方平台11778家次,发现问题6245个,已整改完成问题6036个。已立案1116起,罚没款508.19万余元。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整治工作。共检查生产主体497家次,经营主体5089家次,发现2734个问题,整改完成2707个。已立案72起,罚没金额162万余元。持续开展涉老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开展宣传活动86次,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健康贴士201条,征集群众、经营主体问题、线索5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涉老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案件立案23起,结案18起。
三、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活动
(一)按照省局领导要求,主动向省内先进地市学习,派调研组调研开封放心消费险,形成可行性调研报告,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推动新乡放心消费险落地。目前新乡市所有县(市、区)已经签约8家,正式保单出单7家,剩余7家县(市、区)签约工作都在稳步推进,预计在二季度能够完成全市区域的全覆盖。目前新乡市已经成功理赔8起投诉,涉及金额5744.99元。
(二)在全市各行业推动“放心消费承诺店”建设,逐步推进“放心消费承诺”品牌观念深入人心。新乡市消费者协会、新乡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联合发文,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五个放心为承诺标准,鼓励全市汽车行业打造消费明示、价码一致、品质溯源、合同规范的“放心消费承诺店”,制定了4s店规范运营、二手车规范运营、汽车维修和维护规范运营考核标准,引导全市汽车流通行业企业规范经营行为,营造诚信经营理念,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全市共向社会推介13家汽车流通领域的放心消费承诺店。
(三)全市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建立线上和线下的消费教育基地,举办常态化的消费教育、普法宣传、消费知识普及等活动,提升消费教育的受众覆盖面。
四、大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大力开展消费纠纷处置工作,今年以来共接收消费者诉求85583件。其中咨询35772件、投诉36252件、举报13556件,接收的投诉举报均进行了快速分流、转办,全部实现了系统跟踪、结果反馈。将消费者投诉向社会公示,全年消费投诉全市公示率为98.13%,全市15个县(市、区)局消费投诉公示率均保持在90%以上。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市场环境存在的诸多问题,全面开展优化消费环境各类专项行动,2025年全市系统共办理各类案件2454件,案件总值763.32万元,罚没金额2922.80万元。其中包括食品安全领域案件1116件,“两品一械”案件330件,产品质量领域案件161件。
2026年7月6日
豫公网安备 410771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