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获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管理,不断提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10月23日,新乡市正式启动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重点围绕全市范围内生态环境检测、机动车检验检测和食品检验等三个领域共10个机构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现场监管工作由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和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进行,聚焦七个方面开展重点监管:一是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二是篡改、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三是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四是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的;五是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的;六是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的;七是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特别是对于未经检验检测,篡改、编造原始数据等伪造检测结果,及通过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等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依据职责分别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局吊销其资质认定证书;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