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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涉企收费政策提醒告诫函

为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放管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企业最关切的价格、乱收费问题,维护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1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市直40多家局委、近20家银行发布《关于涉企收费政策提醒告诫的函》,主要针对部分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等有涉及企业收费的单位进行政策提醒告诫。

《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违背平等自愿原则,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改变计费方法、扩大收费范围和重复收费;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严禁捆绑销售、强制服务或不服务收费;按规定规范执行明码标价政策;严禁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对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行政委托事项和下属单位收费事项,各单位须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接受监督;不得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收费、供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严禁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违规收费的,要立即整改,限期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举一反三改进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本行业、本系统出现违规价格行为。加强对内部、下属单位及委托办理事项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收费管理,完善自律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市涉企优惠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市场监管部门向有关单位发布《提醒告诫函》,是价格监督检查关口前移的举措。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结合提醒告诫这一柔性执法措施,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大力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业银行、中介机构的各类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及时处理行政事业单位不落实停征、免征收费政策的问题;严肃查处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以及不按规定收取财物顾问费、咨询费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整治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和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行为。适时组织涉企收费专项抽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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