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意见要求,11月2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培训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高瑞峰、市局认证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分管认证工作的领导、认证股长和92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等12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4号《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并向参加会议的企业介绍了认证监督管理科的情况及2019年工作情况、2020年的工作打算。
高瑞峰副调研员强调,本次培训会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指导新乡市自我声明评价类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证书转换工作,提升产品质量保证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各相关企业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按自我声明评价方式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转换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要把握时间节点,全面按时完成调整完善目录工作;三是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以高度的责任感推动政策落实落细。
培训邀请了国家电池质检中心高级工程师、CNAS注册检查员、认证审核员李林主任进行授课。李林主任结合自身长期从事认证审核工作实践,针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和申报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