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的国家第十批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评审会在北京召开。新乡市申报的平原水稻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通过了全国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项目立项评审答辩,最终立项以差额的形式产生。
会上,评审专家观看了相关PPT和汇报材料,对“示范区建设主要保障措施”、“四优四化的实施”进行了提问,最终新乡市答辩小组以优异的成绩全票通过立项答辩。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化示范区管理要求,继续为平原水稻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提供服务支持,充分发挥标准在技术支撑方面的作用,提升示范区建设效益,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平原示范区更多的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落实。
此次答辩由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和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等人员参加。
(标准化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