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液化石油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新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召开了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整治工作既安全警示教育会议。
会上,播放了液化石油气事故视频,通过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进行教育诫勉,提醒广大企业要按规经营、合法经营,坚决杜绝各类非法充装现象,并组织气瓶单位签订了《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随后,传达学习了河南省安委会第七督查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督查情况的反馈意见,结合省局督查情况,分析了新乡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指出一些充装单位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侥幸心理严重,存在着重效益、轻安全;单位负责人对安全重视程度依然停留在形式上,思想麻痹;部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按时检验,特别是安全阀、压力表不按时校验还时有发生;对槽车装卸把关不严,气瓶充装环境脏乱差;气瓶充装环节安全事故隐患依然突出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要求各单位要牢记事故教育,提高自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加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充装行为,将事故隐患和违规充装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最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臧惠春同志强调,近一段时间以来,新乡市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各级要绷紧安全这根弦,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并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责任要落实,讲责任,必须要落实在行动上。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事故是必然的,一定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二是隐患要查清,牢牢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三是整改要到位,要真改、实改、改到位,不能流于形式,不能躲避矛盾,必须标本兼治。四是执法要有力,对违法违规问题不姑息迁就,一经查实,要按法律法规对违规单位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