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20】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行政复议工作公告如下:
1、暂停当面接收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方式:邮寄、电话申请等方式。
3、邮寄地址:新乡市科隆大道436号,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受理电话:0373-3041140
特此公告。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