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新乡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通过朋友介绍,采取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方式,先后购买的标注“飘安”的“一次性使用口罩”26件(总价24万余元),存在严重问题。执法人员迅速跟进了解情况,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组成联合调查组,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询国家药品管理局网站,该产品包装上印制的注册信息对应的注册产品名称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与产品包装标识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不符,且与近期网络曝光的假冒“飘安”口罩相似。通过深入了解,得知其购买的口罩大部分现存放在获嘉县,执法人员立即奔赴获嘉县,现场发现标示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15件半,每件10000只,共15.5万只,执法人员当场全部进行查扣。
2月3日,执法人员赶赴位于长垣县的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经该公司技术鉴定,确认为假冒产品。目前,市市场监管局正配合公安部门进一步追踪调查,严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