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红旗区市场监管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药品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百姓用药安全。
一是严把药品购进渠道。从严从细检查药品购进记录,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严把药品进货关,确保经营药品可溯源,严禁销售非法渠道药品和不合格药品。
二是保障常用药品供应充足。督促各药店密切关注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病人长期服用药物的购销情况,及时清查现有库存,提前制定采购计划或适量备货。
三是加强药品销售登记管理。全面开展巡查工作,加强对治疗发热、咳嗽等相关药品的管理,要求辖区各零售药店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有关药品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开展跟踪检查。
四是做好疫情防控行业监管工作。制定了《红旗区药品零售企业防控方案》,与各药品零售企业签订承诺书,要求辖区各零售药店经营场所必需定时全面消毒杀菌、员工必需佩戴口罩上岗、对购药消费者必需测量体温、排队等候距离在1米以上,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各药店经营场所安全。2月11日晚接到市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止咳药”的紧急通知后,立即通知并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对“退热、止咳”类药品下架封存,做好登记。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药品零售单位330户次、医疗机构45户次,辖区药品市场经营秩序井然,药品供应保障充足。
(红旗区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