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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服务企业恢复生产

---卫滨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切实措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为缓解辖区经营户因疫情带来的巨大压力,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市场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卫滨区市场监管局定措施、快行动,既严防死守做好辖区经营户疫情防控,又千方百计加速启动辖区经营户复工。

    制定措施,认真落实。根据《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卫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制订了《卫滨区窗口食品经营(不设堂餐)、中小型超市服务行业复工审核操作流程》和窗口食品经营(不设堂餐)、中小型超市服务行业复工防控工作方案、申请书、承诺书,以及复工现场检查表等。目前,各镇、办已提供第一批77家可复工复业的生活必须品及熟食店。

    2月16日,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复工专题会议,对照复工名单所在的辖区,由各所按照《卫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1号工作指令》精神,督促复工单位返新从业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并收集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同时配合各镇、办做好复工复业企业的现场审核。

    规范流程,严格审批。按照各镇、办提供的第一批77家涉及生活必须品及熟食店服务行业复工复业名单,规范审批流程。一是第一批准备复工的服务行业,向所在辖区的镇、办提交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复工申请书、承诺书、从业人员个人自查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提供岗络定餐需提供送餐人员的个人自查表、健康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由镇、办工作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审查;二是提交材料审查完成后,各镇办组织工作人员、卫监所、市场监管所人员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三是现场核查合格后向区指挥部市场监管组上报行政主要领导,即各镇、办镇长(主任)签字同意复工现场检查表,由区指挥部市场监管专项组统一下发准复工通知单。

    在疫情特殊期间,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好市监人的职责,做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与辖区经营户共克时艰,全力服务辖区经营户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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