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9 18:07:18 浏览次数:7163

        经查:原阳县广欣荣种子销售有限公司等108家企业(名单附后),于2016年度、2017年度未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报年报,且连续两年未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通过联系电话、实地核查、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三十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拟对上列企业营业执照依法吊销。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之规定,上列企业对我局拟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请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城关镇小北街18号

      联系电话:0373-7293105


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6日     

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