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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各基层执法人员牢记使命,严守岗位,持续开展落实各项任务,不断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等食品销售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

一是做好禁止市场销售活禽工作。根据省局文件要求,积极安排部署,印发800份《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禁止市场销售活禽的公告》,各基层执法人员迅速开展工作,深入一线,在各村、各农贸市场等场所张贴宣传,向经营户宣传讲解,同时大力排查市场,在全县范围内禁止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对于不配合工作的经营户采取驱离、关停等措施。经排查整治,延津县无市场销售活禽等行为。

二是强化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印发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宣传横幅、海报各40份,在县辖区农贸市场出入口、超市等经营场所悬挂宣传横幅或张贴宣传海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食品经营者要充分认识到经营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经营。

三是做好食品销售环节监管工作。结合延津县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加大对准许营业超市等食品销售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食品标签标识是否合规、食品是否按照标签标识贮存、散装食品是否采取防护措施、是否销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猪肉等购进是否索要票据和“两证一报告”、是否严禁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是否每天定时清洁消毒、进出人员是否戴口罩量体温等。

四是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做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整改情况的跟踪复查,对于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要做到100%立案查处,以法律手段震慑不法分子,净化食品销售市场,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民生问题,事关千家万户,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更要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加强超市等食品销售场所的监督检查,深入排查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

      (延津县市场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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