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验收的函》,认为经现场检查核实,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能力建设、专项经费、办公场地、自动化设备等条件建设方面和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相关制度建设方面均符合保护中心建设有关要求。同意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验收,正式投入运行。
据了解,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我省目前唯一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的建设领域,保护中心将面向我市起重设备和电池产业开启专利审查“绿色通道”,极大地缩短相关领域专利的授权、确权和维权周期。同时,保护中心将发挥专利信息资源优势和人才资源优势,面向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政策咨询、分析评议、导航预警、运营转化、维权援助、纠纷调解仲裁及知识产权宣传与实务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为我市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