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即将进入实地验收阶段,为确保创建成功,加快新乡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整体进程,近期,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粮食与储备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所辖获嘉县、原阳县、卫滨区、红旗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进行预验收。
预验收工作组重点对待验收县(区)种植企业、养殖企业、农业、畜牧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屠宰企业,粮站,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超市,食品经营企业,餐饮单位,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院、宗教场所食堂,网络订餐平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农村集体聚餐点社区,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基层监管所,食品安全科普基地或主题公园等点位进行实地查看。
工作组在预验收过程中当场点评,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各县(区)对照验收细则,补短板,强弱项,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顺利通过验收,助力全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迈上新台阶。
(食品安全协调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