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新乡县小冀镇健安大药房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1 16:04:13 浏览次数:31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注销新乡县小冀镇健安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注销2020年6号 新乡县小冀镇健安大药房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