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依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市局根据各县(市、区)局、相关直属单位上报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情况,结合监管实际,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级别进行了确认,现将确认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分级意见和经营企业监管分级名单予以通告。
附件: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意见、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名单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