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通报,新乡市政府在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荣获优秀等次,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2019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守住了不发生重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2019年全市113家规模以上食品企业主营业务同比增长7.5%,利润增长5.7%,继续保持了健康发展的势头。
一是监管责任体系更加完善。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要求。
二是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高。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行“6S管理”,全市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实现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和高速公路服务区三个100%。
三是突出问题整治扎实有效。各级各部门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狠抓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819起,罚没金额763万元;立案侦办食品类刑事案件78起,刑事拘留85人。
四是社会共治氛围日益浓厚。“食品安全宣传周”“实验室开放日”“一法一条例”宣传和“你点我检”等活动有声有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益人士参与社会监督更加顺畅有力,群众知晓率、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食品安全协调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