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和《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简化执法程序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严厉打击防控用品、生活用品商标侵权假冒、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新乡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了新冠疫情期间重点商品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新冠疫情期间各类市场,聚焦电商和线下批发零售领域,重点查处涉及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生活用品等商品的商标侵权假冒、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结合辖区实际,细化专项整治措施,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维护了我市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防疫物资和生活用品等重点商品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16起,罚款71.4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起。
通过开展新冠疫情期间重点商品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保护了商标权人、专利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了我市保护和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知识产权保护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