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充分发挥新乡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授权的诉前调解工作职能,对受理的涉KTV小权利人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进行了诉前集中调解。特邀请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卫滨区人民法院、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责人参与调解。
此案是新乡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受理的首例诉前调解案件,涉及KTV经营者40余家,具有涉案范围广、典型性强的特点。会上,调解员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为有效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寻求长效解决机制,当事人通过了解其他相关K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调解判决思路,积极表达了愿意调解和成立行业自律组织的意愿。
下一步,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将积极对接新乡市两级法院,力求此件群体性知识产权纠纷案早日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形成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裁定,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实现人民调解、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的优势互补,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创新发展的新合力。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