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现将《2020年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2020 年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及《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通知》(新双随机办〔2020〕1号)要求,结合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2020年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切实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整合日常监管任务,减轻企业负担,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并实现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监管平台。
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互通,是“互联网+监管”系统的重要支撑。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依托平台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完善“两库”建设。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对照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 2020 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结合监管对象特点和监管需求,建立执法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有序组织实施。
1、制定方案。抽查工作按照《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通知》(新双随机办〔2020〕1号)执行。各发起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根据2020年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按照抽查比例、时间节点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工作方案要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2、随机匹配。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抽查计划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相应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进行随机匹配。要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科学、灵活确定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为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基础上,可探索建立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辅助人员库。
3、结果公示。联合抽查结束后,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并记于企业名下。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及市场监管多项业务,发起单位和参与配合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二)注重工作创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已列入我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措施,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注重监管方式创新,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的新模式新作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严格依法履职。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同时,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部门联合抽查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