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塑料污染制品治理,监督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省局安排部署,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的检查范围以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单位为重点。一是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2020年底前,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乳化产品。二是对列入《禁限管理细化标准》实施管控的9类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开展摸底调查。三是建立健全可降解替代材料制品监测机制。四是按照与商务部门的职责分工,增加绿色产品供给。五是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等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专项检查联合行动。六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相关企业(单位)生产、销售和使用合格或替代产品。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