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传来令人鼓舞的喜讯,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复同意我市获嘉县、延津县、平原示范区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近年来,新乡市始终将质量强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把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作为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具体举措,以品牌示范区建设为指引,把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群众质量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成立专门的创建质量强县(市、区)工作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各部门形成创建合力,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是认真准备文审,顺利通过创建申请。在评选期间,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指导,聘请质量专家进行专题辅导,经过材料审核、申述答辩和专家论证等程序,最终3个县(区)顺利成为我市首批参加创建的县(区)。
三是以创建为契机,提高我市县域质量水平。下一步首批申请创建成功的获嘉县、延津县、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将制定详细的创建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全面顺利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对照创建目标任务,深入开展重点产业提升行动,不断夯实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促进全县质量基础明显加强,质量安全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力争在两年内如期创建成功“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发挥质量示范效应,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