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消费者薛先生的投诉,薛先生说他于2020年1月21日在原小丽鲸酒店预订了2020年1月29日的年夜饭,并支付定金500元,之后小丽鲸酒店因疫情影响,自春节期间开始,一直暂停营业。疫情防控结束后,本人多次上门询问无果,发现该酒店已更换名称及经营负责人。
接到投诉后,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桥所执法人员通过与现经营单位负责人多次沟通,该负责人最终表示同意代替原小丽鲸酒店将定金返还给投诉人,投诉人薛先生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于11月20日专程将写有“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对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卫滨区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