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饼干、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食盐、食用农产品等12大类食品7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辉县市瑞家生活超市1批次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166 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2.新乡市牧野区美味源干调商行1批次非即食干坛紫菜(分装),其中净含量实测值22.0g,标准规定≥27.3g净含量项目不符合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要求,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3.辉县市聚缘集鲜美厨店1批次绿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306 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4.新乡市牧野区齐心调味品商行1批次麻辣烫专用膏(半固态含油型),其中标签标识净含量:1000g,计量单位标示不符合GB 7718-2011 中 4.1.5.3 要求。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5.新乡市高新区飞万家生鲜超市1批次韭菜,其中腐霉利检出值为3.69mg/kg,标准规定≤0.2 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6.获嘉县太山镇胖东升购物广场1批次绿豆芽,其中亚硫酸盐(以SO2计)检出值为0.038 g/kg,标准规定≤0.02 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辉县市、牧野区、高新区、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