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1-01-04 17:13:07 浏览次数:4689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饼干、罐头、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盐、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3大类食品7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牧野区皮三干菜调料批发商行1批次鸡精,其中标签标识净含量:1000克,计量单位标示不符合GB7718-2011 中 4.1.5.3 要求;谷氨酸钠检出值为20.8 g/100g,标准规定≥35.0 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新乡市牧野区宏远干调批发商行1批次剁辣椒,其中标签标识净含量:1000g,计量单位标示不符合GB 7718-2011 中 4.1.5.3 要求。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3.延津县进东东海鲜干调商行1批次羊骨白汤(半固态含油型),标签标识净含量:1000g,计量单位标示不符合GB7718-2011 中 4.1.5.3要求;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71 g/kg,标准规定≤1.0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4.新乡市红旗区周记米皮店1批次杯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延津县生活市场山旺干菜批发部1批次剁辣椒,标签标识净含量:1000g,计量单位标示不符合 GB7718-2011 中 4.1.5.3 要求。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6.辉县市百泉路恒兴百货店1批次韭菜,其中腐霉利检出值为4.36mg/kg,标准规定≤0.2 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牧野区、延津县、红旗区、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1年1月4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