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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5专题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之消费警示提示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对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分析,发布如下消费警示提示:

警示提示1、汽车消费要注意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私家车拥有量的增加,有关汽车消费的投诉不断攀升,加价销售、违约延迟交车、售后服务难保障等成为投诉的热点。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口头约定不靠谱,购车要分四步走购车前,要仔细查看用户手册与保修条款,可以有助于消费者选择商品和避免售后服务纠纷;无论是哪种预定(订金或定金)或缴付方式(分期或全款)购车,都一定要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车辆型号、车身颜色、违约责任、交车时间等,签正规的书面合同;车辆交付要仔细检查车况、配件配置等,是否与承诺、产品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购车使用后要注意保留好发票、车辆故障图片、维修单据等,这些资料是事后责任认定的重要证据。

警示提示2、预付消费莫冲动

当下,预付消费以其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等优势已成为一种消费常态,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但是,在预付消费中,广泛存在格式条款失公平、证据缺失难调解、信誉质量无保证等问题,加之服务性市场主体,流动性大,经营者可能,突然变更或消失,使消费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预付卡,事实上已成了众多消费者的“糟心卡”。在此,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办理预付卡要注意以下几点:1. 要选择证照齐全、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度好的商家;不轻信口头承诺,务必用书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2.充值金额不宜过大、服务周期不宜过长 3.使用预付卡消费,要注意保留发票消费凭证等,一旦发生争议纠纷,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警示提示3、老年人购买保健品

老年人是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有保健需求、孤独和有些积蓄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低。一些不法商家抓住老年人的消费心理弱点,通过会销、授课、讲座等形式,提供所谓的免费体验、使用、品尝及买就赠等服务,对老年人进行洗脑式消费宣传,因此提醒老年人切忌有病乱投医,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去咨询;免费承诺别轻信,不贪图小便宜,不轻信虚假广告宣传,要特别防范所谓的“专家”趁机向老年人推销质次价高保健品,切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治病

警示提示4、中小学校外培训

教育无小事!近几年来,社会上五花八门的培训机构越来越多、良莠难分,不仅涉及文化课方面的课外辅导,还涉及学生业余能力方面的培训。尤其是每年的寒暑假,广告宣传铺天盖地,校外培训班更是火爆。由于一些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管理不规范,名师名不副实、假借名校招牌、任意更改教师和教学地点、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的事件时有发生从而导致退学退费等纠纷;类此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投诉举报的情况也不断出现。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推动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予以推广施行。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该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有效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在给孩子报课外培训班时要注意:一是了解培训机构的资质、经营状况,考察其课堂地点和教学环境;二是根据孩子的需要,详细了解所报课程课时、授课时长、学费缴付等情况,保留好相应凭证收据。三是对培训机构广告宣传仔细甄别,并留存相应证据。四是要使用两部门新推行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明确学习内容、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

当与培训机构发生矛盾纠纷时,可以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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