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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召开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

 为规范全市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乱收费检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4月14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联合召开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新乡供电公司、新乡首创水务、新乡新奥燃气、新乡热力、华电热力及6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逯恒春强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是经济运行、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群众生活和企业营商环境,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大事。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这也是践行“学党史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 

逯恒春要求,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立即停止收取“开口费、接口费”等各种类似名目收取不合理费用,立即整改损害群众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拒不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不合规负担,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

    会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水电气暖方面的政策进行了解读,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就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检查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向参会人员发放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和《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提醒告诫书》。

                             (价格监督管理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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