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注销公告(2021第005号)

发布时间:2021-05-13 17:15:00 浏览次数:32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依企业申请,我局决定对辉县市花木兰调味品厂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编号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注销公告(2021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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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注销公告(2021第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