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水平,6月14日上午,平原示范区质监分局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与司法检察交流会,质监分局负责人王永刚、原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葛二磊主任、检察部干警李娟同志、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治安大队徐跃飞队长、质监分局相关执法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永刚同志介绍了质监分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围绕《产品质量法》部分条款的理解、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标准、如何确定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管责任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并就提高"两法衔接"认识,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机制等达成一致共识。
最后,葛二磊同志就如何认真做好质监部门的"两法衔接"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提高认识,提高质监部门自身的素质和要求,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失职、渎职问题发生;二是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三是强化协作,要进一步做好与司法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发挥各自的优势,联合打击产品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要抓好培训,使质监执法人员充分认识“两法衔接”的重要性,依法参与“两法衔接”工作。
(平原示范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