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情以来,凤泉区市场监管局在抓好防汛救灾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一环,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坚守不发生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一是强化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群众安置点、餐饮单位、药店等重点场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保障民生商品物资安全。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明确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置标准及包保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对市十一中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黄塔骨伤医院、耿黄中心小学等4家安置点各配备4名保障人员,严格落实集中安置点责任人制度。
二是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隐患排查,严格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控制。通过各市场监管所辖区企业商户群,广发《汛期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提醒》《洪涝受灾食品生产企业恢复生产预防性消毒提示》等,现场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生产场所消杀、受污染原物料处置,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三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告诫与办案齐抓,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及时印发《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汛期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关于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秩序的倡议书》《防汛救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和稳定市场价格温馨提示》,宣传提醒市场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认真自查、排除隐患,规范经营。
四是整合监管力量,严防泡水变质、过期等不合格食品及问题药品流入市场。为强化巩固监管成果,区市场监管局重新调整工作安排,在保证各基层所力量的同时,综合办做好后勤信息传达保障工作,机关其他股室按责任分工全部下至各基层所,强化监管力度、不留死角。
自7月26日以来,共监督检查食品经营户155家次,餐饮经营户117户次,药店15家次,检查灾民安置点6家次,农贸市场4家次,向企业商户发放、张贴通告、倡议书、温馨提示300余份。目前市场价格平稳,未发现哄抬价格现象,未发现泡水、过期等不合格食品上市销售,全区市场经营秩序运行稳定。针对当前形势进展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市场监管、灾后重建、疫情防控进一步统筹安排、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细、责任到位。
(凤泉区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