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市局登记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新市监明电〔2021〕65号)的要求,我局将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间,组织开展对企业登记事项及年报公示信息的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2021年11月8日,我局从已报送上年度(2020年)年度报告的企业名录库中,根据风险等级随机抽取了90户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名单见附件)。
本次检查以书面检查方式为主,并结合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被抽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按要求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股东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上述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间,我局将书面告知企业。检查结束后,我局将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公示检查结果。对不予配合检查情节严重的企业,也将一并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373-3041194
附件:2021年抽查企业名单(90户)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