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9 16:51:03 浏览次数:4751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制度,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新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制订《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 20211220日前反馈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邮件发送至:xxsscjgjfgk@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信函寄至:新乡市高新区科隆大道436号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11房间,邮编 453000。请在信封注明“《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2021年12月9日


附件: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