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

发布时间:2021-12-15 11:32:13 浏览次数:5213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精神,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企业主+助企服务员+行业协会+金融机构+政府主管部门”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知识产权需求表,分类分层分级梳理企业以及相关产业的专利数据与专利需求,保证企业需求反馈、政府正常传导、金融机构对接、部门服务协调等更加及时、更加精准。

(二)建立知识产权助企服务员制度。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局直属单位要明确若干名熟悉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作为知识产权助企服务员,负责对辖区内纳入2022 —2023 年度新乡市“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库的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工作的沟通协调。市局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局直属单位的知识产权联络员统一建档管理。

(三)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支撑。发挥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新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优势,完善新乡市相关产业专利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加翔实的数据和更加便利的服务。

(四)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模式。靠前指导、主动作为,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专项金融产品和便捷通道;建立有关企业库及其投融资项目数据库,通过贴息、保费补贴、购买中介服务等多种形式,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重点支持。

(五)强化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发挥新乡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服务优势,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专利商标代理、专利分析、知识产权托管及维权援助等服务。

 

 

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