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新乡市安委办关于转发《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对获嘉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卫滨区三个区域内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督导调研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重点对沿街门店、村庄中的杂货店、临时售货摊点进行询问查看。截至目前,共检查销售门店56家、集贸市场3家,尚未发现有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现象。
下一步,将继续组织监管人员对市场开展巡查,发现有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按照要求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产品质量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