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量业务网上办理操作流程和一次性告知单
一、 业务事项
1.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2.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
3.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专项计量授权)
4.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二、申报方法
所有事项业务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办理,如需办理相关事项业务请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登录,推荐使用电脑配置:win7以上操作系统、办公软件为office2010完整自版,使用搜狗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网址: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
三、 操作流程
1.登陆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选择法人注册登录,),在河南政务服务网上,选择“新乡市”→ 2.在河南政务服务网上,选择“市质监局”(即将改为市场监督管理局)→3. 河南政务服务网(市级),选择事项类别及具体事项→4.河南政务服务网(市级)→ 点击对应事项的“在线办理”按钮,进入政务网用户登陆界面→5.具体网上办理服务事项办理界面→添加申请书→编辑申请书→保存并下载申请书(同时下载对应事项资料)→逐项点击完善信息→点击其它资料(按事项内容上传对应附件资料)→申请上报→显示上报成功→完成上报。
四、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内容
1.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考评时间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不含考评时间8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办结结果领取方式:通过邮政快递免费寄送。
申请材料: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新建):
①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②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③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④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⑤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⑥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
①《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②《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③《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④《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⑤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⑥《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
⑧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⑨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
⑩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
⑪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2.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办结结果领取方式:通过邮政快递免费寄送。
申请材料:
①《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②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副本,③机构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副本,④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副本,⑤考核项目表B1——检定项目,考核项目表B2——校准项目,考核项目表B3――商品量/商品包装检验项目,考核项目表B4――型式评价项目,考核项目表B5----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项目,⑥考核规范与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⑦证书报告签发人员一览表(D1表),⑧证书报告签发人员考核记录(D2表),⑨质量手册 ,⑩程序文件目录,⑪已参加的计量比对和(或)能力验证活动目录及结果。
3.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专项计量授权)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办结结果领取方式:通过邮政快递免费寄送。
申请材料:
①《河南省专项计量授权考核申请书》(3份),②机构设置文件副本,③法人代表(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文件副本,④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同意专项计量授权的文件,⑤计量技术机构专项计量授权证书副本1份(如有),⑥专项计量授权检定项目考核表,⑦专项计量授权校准项目考核表,⑧专项计量授权检定、校准计量标准一览表 ,⑨专项计量授权考核规范要求与管理体系文件对照表,⑩专项计量授权证书签发人一览表,⑪专项计量授权证书签发人考核记录表,⑫参加实验室比对或能力验证活动结果1份(如有),⑬管理手册,⑭程序文件目录,⑮注册内审员证书复印件。
4.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办结结果领取方式:通过邮政快递免费寄送。
申请材料:
① 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申请书;
② 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 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④ 业自我评价声明。
提示:
利用邮政快递送达办结结果,可能因不可抗因素致承诺时限内可能收不到办结结果,特告知。
办公时间: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电话:0373-307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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