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市监〔202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便利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11月3日
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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