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依照新乡县合河乡荣龙香油坊等2家企业主动提出注销申请,我局决定对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编号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注销公告(2022第006号)
2022年4月25日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注销公告(2022第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