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工作任务,为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企业最关切的价格、乱收费问题,维护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特做政策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二、不得违背平等自愿原则,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改变计费方法、扩大收费范围和重复收费;
三、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
四、严禁捆绑销售、强制服务或不服务收费;
五、按规定规范执行明码标价政策;
六、严禁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
七、对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行政委托事项和下属单位收费事项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各单位须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接受监督;
八、不得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收费、供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
九、严禁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各单位应按国家、省、市有关助企纾困惠企政策和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组织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违规收费的,要立即整改,限期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举一反三改进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本行业、本系统出现违规价格行为。加强对内部、下属单位及委托办理事项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收费管理,完善自律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大力查处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交通、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金融领域的各类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及时处理行政事业单位不落实停征、免征收费政策的问题;严肃查处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以及不按规定收取财物顾问费、咨询费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整治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和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行为。适时组织涉企收费专项抽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