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企业申请,经我局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决定准予标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标注企业名单(新市监械经备标注〔2022〕第015号)
2022年8月1日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标注企业名单(新市监械经备标注〔2022〕第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