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30 10:09:23 浏览次数:5172

    2022年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全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喜迎二十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向全各有关经营者、单位通告如下:

    一要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价格行为,稳定价格秩序。

    二要坚持合法守信经营。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在经营活动中自觉做到不出现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四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加大监管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会组织不间断市场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各类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社区菜店等经营场所价格行为,重点关注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的价格变动,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将严厉打击,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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