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12月9日,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我市张仲景大药房、健民药房、益众堂大药房等单位部分医药用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查看了百姓关注的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药品的供应和价格情况,并向有关负责人详细询问当前货源组织、仓库储备、价格波动等情况。在检查中,向各经营单位发放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对各经营者进行了价格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
检查组要求各经营者一是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二是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三是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四是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核定经营成本,不得在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提高连花清瘟、抗病毒口服液、感冒灵、抗原检测试剂盒等药品、医疗器械的销售价格;五是勇于担当,履行保供稳价社会责任,维护全市医疗药品及用品的价格平稳有序。
(价格监督检查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