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部分防疫物资需求激增,为全力保障群众用药需求,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近日,封丘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抗原检测试剂、涉疫医疗药品、防护用品三类涉疫物资的质量和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对医疗器械、药品及防疫用品生产、经营质量和价格提醒告诫。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新十条”出台后,县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通过云上封丘、政府官网、各市场监管所商户群发布《关于医疗器械、药品及防疫用品文明守法经营 维护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和价格自律。12月19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荆隆宫乡某药店销售辅仁牌小儿清热宁颗粒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立案查处,并已通过本地主流媒体公开曝光。
加强医疗药品用品质量、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印发《关于加强对口罩等防疫物资监管的通知》,列出药店、诊所等五项督查要点,督促经营商户用好自主定价权,要求明码标价、货签对位,防疫重点物资价格每日上报,禁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捆绑销售、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等违法违规行为,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严把医疗器械、药品和防疫物资质量关,要求经营者必须从具有资质的供货单位购进产品,并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运输、贮存,并留存相关资质票据。禁止销售来源不明、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药品和防疫物资。从检查情况看,督促药店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后,退热药、止咳药、抗生素、抗病毒这四大类药品,除部分品牌货源相对紧张,防疫物资总体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药品防疫物资暂未发现有过快涨价、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等违法行为。
加强“12315”“12345”热线办理工作。充分发挥热线前哨作用,通过对投诉举报线索梳理和分析,列出“重点名单”,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价监等股室和基层所执法人员深入冯村、赵岗、留光等乡镇防疫物资生产、经营重点企业一线,查看口罩生产企业台账和进出库票据以及成本核算报表。针对企业用工难、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发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商家及时发货,增派人员快速受理、回复,及时化解处理消费纠纷。
截止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检查单位230家(次),行政指导整改问题25次,约谈经营企业2家(次),处理投诉举报40(次),立案查处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