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药械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自2023年1月 10 日起,封丘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对全县范围内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知识培训,通过“三强化”,扎实推进封丘县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提升。
强化分类施策精准指导,推动受训人员素质提升。通过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及方案,组织药械化等股室和基层所业务骨干采用本地开展、集中授课、课堂互动、理论与实操相结合培训方式,每到一处,培训讲师们通过提前精心备课,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陈列储存、销售使用、处方药销售管理和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及法律法规等重点环节常见问题,系统化、多维度的讲解确保学员们“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药械经营管理水平。培训会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报告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要求,要求全县各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行为。培训还围绕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具体内容,结合行政执法实务及典型案例,就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中常见问题、法律适用及重点法律条款进行详细阐述。提高参训者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强化药械经营提醒告诫,压实药械安全主体责任。结合近年来封丘县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药械质量第一责任人,完善药械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落实药械质量管理各环节岗位职责,加大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工作力度,及时妥善处置药械不良反应突发事件,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封丘县市场监管局累计培训全县19个乡镇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等医疗机构共计 820家次,药品零售企业155 家次。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封丘县域药械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提高了药械经营、使用管理水平,增强了涉药械单位的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封丘县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