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申报新乡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项目的通知》(新知〔2023〕1号)的相关要求,经过评审和实地考核,为确保项目评审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现将商标品牌指导站项目结果予以公示,分别是新乡市挺立众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河南德睿智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新乡市平原智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3年4月3日至4月11日。对拟通过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匿名或逾期反馈的异议将不予采纳。
地 址:新乡市科隆大道436号市场监督管理局7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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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