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化妆品“靓盾1号”专项整治行动
为落实省市场监管局“提振消费信心 放心消费在中原”会议和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4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化妆品“靓盾1号”行动动员部署暨风险会商会。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为部署排查、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旨在通过“靓盾1号”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四美”(美容、美发、美甲、美妆)机构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化妆品、自行配制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创建放心消费市场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南平在会上强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充分认清专项行动的意义,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一是树立服务与监管并重理念。要按照全省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主动送法上门服务企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创建放心消费市场环境。全体执法人员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提升监管能力,善于发现风险,及时排除隐患,严厉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产品质量,让百姓放心消费。三是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积极与卫健、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扩展宣传方式,增强群众安全用妆生活常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形成共抓、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监管股(室)负责人和市局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供稿)